前言:
“朝闻道,夕死可”,何谓道?
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何谓自然?
“物竞天择,适者生存。”
有人为电、毒、炸鱼奏响了宽容的轻乐,评论被千夫所指;有人为江鱼哭出了最后的挽歌,跟帖是万钓同悲。难道是前者有罪,后者有功吗?
电、毒、炸、钓对鱼而言都是痛苦的。被提上岸的鱼们,在大口吞咽空气的同时,是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生命的渴求,鱼儿口腮翕张的呼吸,实际是窒息走向死亡的痛苦历程——绞刑比处于原子弹爆心对于个体而言更加残酷。从鱼的角度看,钓与电、毒、炸相比同为虐杀,那些对非钓而渔谩骂攻击的朋友,歇歇吧——莫让鱼耻笑。
回到人类社会。天生万物就是任人取用的,即使是神仙也要享用三牲供品,凡夫俗子的我们也大可不必端出菩萨心肠。春养秋获,取大放小,既保证了鱼类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又遵循了法律。电、毒、炸鱼毕竟是违法行为——这是定论,无论什么理由,法不容情!
但情也是客观存在的。今天在市场上有一个中年男子,眼前摆着一桶浆糊般的小鱼在叫卖。我看了一下,都是刚刚孵化出的小鱼,体长1—2公分,有些还属于大眼幼体。我问他:这么小的鱼你也忍心捞?
那个中年男子回答:没办法,失地农民,打工,他打工的那家厂子因工伤死了几个人被安监局命令停产整顿两个月,工人放假,停发工资,但日子总得过吧?
我说:你不会等鱼长大一些再捞吗?
他说:长不大,我不捞别人捞。
我无语。执法的空档造就了如此的机会主义,今朝有酒今朝醉,何论明天是与非?
但愿这只是个人行为, 那么国家宏观规划呢?
围堤立岸,阻断了从陆地到沼泽再到水体生物链条的链接;闸坝层叠,又阻断了多少水族生物生殖洄游的道路。但这些于鱼无益的设施却又涵养了淡水资源,供应了城市工业和生活用水,灌溉了农田,减少了水患,与人有益却于鱼有失。但鱼失是否会造成更大的人失呢?不知道,还是让那些“肉食者”们头痛去吧!
和谐共处,谈何容易---
再进入老网,老网是钓网,会员绝大多数都是钓鱼人。但我知道文明先进的国家对钓鱼是有立法的,从钓鱼的季节到使用渔竿的数量,从鱼获个体的大小到钓获总量,难得是总有高尚的渔人自觉遵守这些规定。但我们呢?动辄岸列八竿,阵摆炮群,大小统杀,多多益善,甩到头晕眼花,钓到手酸臂软。当然,也有部分钓友把尚有繁殖生长价值的鱼放归水中,但是,你做到了吗?
我没有做到!修身、齐家、安邦、定国、平天下。我先修自身,后论世事。
是否就任由电、毒、炸鱼者横行江湖呢?不!但解决问题要首先认识问题的根本。究其深层的社会原因,隐隐约约怀疑到我们国民的素质和现行政治体制——头大了,这个问题太大太沉重,已远远超出了我的认知和老网发文讨论的范围,广大钓友们,还是歇歇吧!
但我知道,大道渊深,非在口舌之间;碌碌红尘,师法天地自然。钓鱼的,电鱼的,毒鱼的---请你们继续,总有一天,当你的收获低于你的付出时,你自然会“稍息”——鱼类又会慢慢繁殖起来,然后你们又会重返江湖,再稍息,再重出,再稍息……如此这般,直到在一定范围内达到动态平衡,直到你死,我死,大家都死!
不过,在我还没有死的现在,已经习惯用平常的心态品味这怪异的世道,是非自有高论。我佩服那些对电钓之争持宽容态度的渔人敢于挑战现实的勇气,更欣赏超越了单纯的阶级对立,站在更高的层次上认识和对待问题朋友——凭这一点,就已经值得我们,尤其是那些善于高骂巧骂的钓友闭口缄言,低头思考。
靡靡丝竹,自有清啸;莽莽江湖,岂曰无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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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7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22-1-2 22:41